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NB/T 47012-2020)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江森自控褛宇设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起草人:宋有强、陈敬良、肖青松、胡东兵、石显平、杜英芬、曹益民、罗雄、赵国强、周海峰、唐义胜、张朝晖、岳海兵
本文件规定了以液化气体为制冷剂、设计压力不高于5.0MPa、设计温度不高于200℃的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包括制冷装置用管壳式热交换器,以下简称“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