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1部分:通则 (SN/T 5483.1-2022)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重庆海关等
起草人:季新成、刘环、杨俊 等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1部分:通则 (SN/T 5483.1-2022)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重庆海关等
起草人:季新成、刘环、杨俊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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