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91.2-2022)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91.2-2022)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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