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 1200-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填报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审批部门审核确定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且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