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 (HJ 1239.2-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智联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 (HJ 1239.2-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智联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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