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沉积物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184-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淄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等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当取样量为 10.0 g,提取体积 20.0 ml,进样量 1.0 μl 时,本标准测定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kg~0.05 mg/kg,测定下限为 0.08 mg/kg~0.20 mg/kg。详见附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