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HJ 1214-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吸附在活性炭上的有机卤化物(不包含有机氟化物)的微库仑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本标准的测定结果包含水样中悬浮物的可吸附有机卤素。当取样量为 100 m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7 mg/L,测定下限为 0.028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