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包括现场监测、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和管理、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其他部门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包括现场监测、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和管理、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其他部门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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