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试金法测定金属矿石、精 矿及相应物料中银量的校正 方法 第 2 部分:熔渣和灰 皿回收法 (YS/T 3041.2-202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质金银珠宝检验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陈永红、赵可迪、李正旭、马丽军、苏本臣、黄富英、钟康祥、林英玲、杜媛媛、王德雨、谢飞、刘秋波、孔令政、张雷战、彭占石、朱延胜、张艳峰、栾海光、崔亚军。
本文件规定了火试金法测定金属矿石、精矿及相应物料的银修正值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火试金法测定金属矿石、精矿及相应物料的银修正值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