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 第3部分:1,8-二氮芴-9-酮(DFO) (GA/T 721.3-2021)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安徽工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许立信、万超、仲利静、卢亮、薛静、秦旗、曲会英、刘寰
本文件适用于显现潜在手印试剂1,8-二氮芴-9-酮的生产和检测。
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 第3部分:1,8-二氮芴-9-酮(DFO) (GA/T 721.3-2021)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安徽工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许立信、万超、仲利静、卢亮、薛静、秦旗、曲会英、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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