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34-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相关的传感器,用于循环系统压力的内部测量或监护的有创血压监护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穿刺导管、穿刺针、鲁尔(Luer)接头、活栓和连接传压隔膜的活栓工作台。本标准不适用于无创血压监护设备。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34-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相关的传感器,用于循环系统压力的内部测量或监护的有创血压监护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穿刺导管、穿刺针、鲁尔(Luer)接头、活栓和连接传压隔膜的活栓工作台。本标准不适用于无创血压监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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