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技术要求 (YD/T 3942-202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曙光云计算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研网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栗蔚、徐恩庆、张琳琳、孙宗哲、罗欧、董恩然、车昕、何川、李昂、朱松、肖光磊、王永霞、朱勇、张敏、贺进、周健、张晓辉、班旭奇、余涛、王明颖、王旭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技术要求,包括三方面:一是企业信息真实性披露: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方案基本信息;二是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平台能力要求;三是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运维能力要求;四是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安全保障能力要求;五是服务完备性能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提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