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电磁辐射符合性要求 第3部分:可穿戴设备 (YD/T 3935.3-202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斑马技术公司、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林军、余纵瀛、赵竞、李娟、陈迎建
本文件的目的是确认与普通大众接触的可穿戴设备的电磁辐射满足的基本限值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装配无线发射器并靠近人体(不大于200毫米)使用的可穿戴设备。本文件频率范围适用于30 MHz到6 G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