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771-2021)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771-2021)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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