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吸引设备 第3部分:以真空或正压源为动力的吸引设备 (YY/T 0636.3-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由真空或正压源(文丘里吸引)驱动医用吸引设备的安全和性能要求,包括用于野外和/或转运的吸引设备的附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连接至医用气体管道系统或气瓶和文丘里附件的设备,该设备可以是独立设备,也可以是集成系统的一部分。本标准不适用于:中央动力系统(通过负压/压缩空气产生)、车辆和建筑物的管道系统以及墙壁连接器;吸引导管、杨克式吸引管和吸引头等终端件;注射器;牙科吸引设备;麻醉气体净化系统;实验室吸引设备;自体输液系统;用于伤口引流的封闭系统;黏液提取器,包括新生儿黏液提取器;吸杯设备(产科用);吸乳器;脂肪抽吸设备;子宫吸引设备;羽流疏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