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和互联网数据安全通用要求 (YD/T 3802-2020)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起草人:魏薇、张媛媛、庞妺、姚志杰、苗琳、郭建南、姜宇泽、江为强、贾强、孙艺、王雷、国强、刘晓、冯程、闫希敏、谢俐倞、王远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在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过程中,在公用电信网和互联网网络单元和业务系统中采集、产生、使用的数据。适用于对电信网和互联网行业中组织开展的数据处理活动及与数据处理活动相关的平台系统的安全保护。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内部管理数据及企业内部研发测试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