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物流成本构成及计算 (YB/T 4807-2020)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申源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物泊科技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起草人:唐光明、王宏义、吴峻、李新创、侯海云、徐云龙、刘晓军、张国付、陈凤武、李毅鑫、王志成、严国栋、严韩刚、戴莅隽、周超、林强、吕慎辉、肖邦国、吕善雷、张远忠、刘瑞菊、周成新、涂玉国、田刚、高金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物流构成及计算的术语和定义、钢铁企业物流构成范围、钢铁企业物流功能要素、钢铁企业物流成本构成内容、钢铁企业物流成本计算方法、钢铁企业物流成本核算表。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物流成本的核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