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 系统合规性要求 (GY/T 336-2020)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传媒大学、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海思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太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安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国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文华、郭沛宇、潘晓菲、王磊、林卫国、梅雪莲、梁志坚、王兵、吴迪、隋爱娜、尚文倩、周菁、曹建香、张智军、沈阳、薛子育、姜涛、冯汉文、张玉娟、张杰开、刘梦雨、王媛媛、蒋鹏飞、赵鹏、陈靓、冉大为、邵淇锋、汤毅、刘广宾、陈志业、姜堑、陈赫、陈钢、赵云辉、马吉伟、刘琦、汪沛、郑黎方、张晶、田雪冰、刘好伟、张鹏、范涛、高宏鹏、吴南山
本文件规定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功能、性能、标准符合性测试要求,以及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测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研发、集成、建设及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