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进的移动分组核心网络(EPC)总体技术要求 第1部分:支持E-UTRAN接入 (YD/T 2620.1-2020)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海梅、张晶、方海鹏、周星月、张科峰、刘柳、杨红梅、许慕鸿、梅承力、张园、王信龙、韩冬、乔易、李文苡、高功应、陈婉珺、苑红、魏彬、张艳平、周汉、梁爽、周晓云、徐鹂、沈洋、夏琪、王剑、习建德、周燕飞、姜怡华、张洁、蔡杰、何秀淼。
本部分适用于支持E-UTRAN接入的核心网设备,包括MME、S-GW、P-GW、融合SGSN、HSS及CG设备。本部分仅适用于除IMS VoIP/CSFB/SRVCC/EMC/HeNodeB/LCS/MBMS业务之外的数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