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JT/T 386.2-2020)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元鹏、吴勇、仝晓平 等
本部分适用于测量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光吸收系数及氮氧化合物浓度的分析仪器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JT/T 386.2-2020)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元鹏、吴勇、仝晓平 等
本部分适用于测量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光吸收系数及氮氧化合物浓度的分析仪器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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