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607-201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工程运营的污染控制工作。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607-201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工程运营的污染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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