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2013)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2013)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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