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HJ274-2015)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烧结机面积在90 m2及以上的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HJ274-2015)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烧结机面积在90 m2及以上的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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