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906-2017)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906-2017)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适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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