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 865-2017)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嗅觉实验室的建设。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 865-2017)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嗅觉实验室的建设。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