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油气田企业 (GA 1551.1-2019)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局、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HSE与产业管理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若平、赵勇昌、施巨岭、李国华、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周群、赵小兵、张宗远、杨羽、杨东棹、郑宇、张建昌、郝晓平、乔旭烁、蒋世予、闫鸣宇、刘文龙、黄晓林、石惠军、张迪、钟永强、王雷、张凡忠、王新、苗寿波、成云飞、彭华、周慧敏、聂蓉、季景林
本部分适用于国内陆上油气田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