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 (AQ 6205-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樊荣、于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环境监测中使用的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
煤矿用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 (AQ 6205-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樊荣、于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环境监测中使用的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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