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测试方法 第2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无线 (YD/T 3487.2-2019)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伟、杨振雄、魏薇、杨剑锋、柳青、张旭洲、金宇、刘婷婷、王丽耀、周钰秦、宋海彬、苗琳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无线方式访问互联网的访问日志留存的测试。
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测试方法 第2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无线 (YD/T 3487.2-2019)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伟、杨振雄、魏薇、杨剑锋、柳青、张旭洲、金宇、刘婷婷、王丽耀、周钰秦、宋海彬、苗琳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无线方式访问互联网的访问日志留存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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