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用钢渣促进剂 (YB/T 4703-2018)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青岛朝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郑州友达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建隆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锦佳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佑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西峡县恒基冶材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仕兵、张宗欣、姚萌、何凯、郝确、李普、黄占基、刘稚、张庆建、杨燕。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用钢渣促进剂的术语和定义、牌号及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以铝渣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冶金用钢渣促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