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轨电车用槽型钢轨 (YB/T 4653-2018)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上海城市建设研究院、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翟利平、张金明、徐绍亮、王玉婕、赵一臣、苗彩霞、李京增、马东、郭利宏、刘宝石、余黎康、王忠强、乌云达来、李绍堂、许广鹏。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有轨电车用槽型钢轨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及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有轨电车用热轧或热处理槽型钢轨(以下简称钢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