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2部分:非接触式IC卡支付规范 (JR/T 0025.12-2018)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等
起草人:李伟、王永红、李晓枫、陆书春、潘润红、李兴锋、宋汉石、渠韶光、邵阔义、杨倩、聂丽琴、杜宁、周玥、张宏基、程胜、汤沁莹、黄本涛、陈卫东、王岚、沈州、张文元、李承康、刘贵辉、吕扬建、徐文伟、陈则栋、吴晓光、李春欢、洪隽、张栋、王红剑、胡吉晶、吴潇、范抒、魏猛、刘志刚、张永峰、余沁、尚可、李新、李一凡等
本部分适用于由银行发行或受理的金融非接触式IC卡。使用对象主要是与金融非接触式IC卡应用相关的卡片设计、制造、管理、发行、受理以及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集成和维护等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