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 (QX/T 469-2018)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陕西省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起草人:孙娴、宋丽莉、雷杨娜、黄卓、全利红、薛春芳、苏志
本标准规定了规划和建设等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流程、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参证气象站选取、现场气象观测、资料处理、论证内容与方法、报告编制与评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其他项目可参考使用。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 (QX/T 469-2018)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陕西省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起草人:孙娴、宋丽莉、雷杨娜、黄卓、全利红、薛春芳、苏志
本标准规定了规划和建设等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流程、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参证气象站选取、现场气象观测、资料处理、论证内容与方法、报告编制与评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其他项目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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