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植入物 人工心脏瓣膜 第3部分:经导管植入式人工心脏瓣膜 (YY/T 1449.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在有足够科学和临床数据支持下经导管瓣膜的操作条件和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预期将经导管瓣膜植入到人体心脏中的器械。包括经导管瓣膜,以及用于植入瓣膜及确定瓣膜尺寸所需的辅件、包装和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植入人工心脏或心脏辅助器械的人工心脏瓣膜、瓣中瓣结构的人工心脏瓣膜、同种异体瓣膜,以及非传统外科植入的人工心脏瓣膜(例如,无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