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治疗仪 (YY/T 1306-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加热药液(或药物加水),产生药蒸汽熏蒸患处,以达到治疗目的带有温度控制的医用电气设备。本标准规定了熏蒸治疗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熏蒸治疗仪 (YY/T 1306-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加热药液(或药物加水),产生药蒸汽熏蒸患处,以达到治疗目的带有温度控制的医用电气设备。本标准规定了熏蒸治疗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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