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 (LB/T 063-2017) 主管部门为国家旅游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研究会、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张海燕、刘克智、窦力群、邹爱勇、卢胜辉、李浙闽 、励永惠、朱必余、程钢、邵道良、潘旭光、徐蕙、胡一俊、胡斌、张海英、王一宁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的基本要求,投诉处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要求,投诉受理的范围和方式以及投诉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