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渣人工鱼礁 (YB/T 4553-2017)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矿渣开发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重庆市涪陵区婧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钢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苏兴文、仇金辉、李晓阳 、宋武、刘镭、王姜维、王晓杰、刘维红、解斌、曹柳峰、傅澈畅。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渣人工鱼礁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性能要求、设计、制作、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制备人工鱼礁的钢铁渣(包括高炉渣、转炉渣,不包括脱硫渣、电炉渣、不锈钢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