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38部分: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15MnHR焊接钢管 (NB/T 20005.38-2017)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越、路晓晖、崔岚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15MnHR焊接钢管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外径大于或等于405mm,壁厚为6.4mm~64mm之间的15MnHR焊接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