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 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SN/T 1915.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杨绪理、徐贵业、吴海磊 等
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 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SN/T 1915.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杨绪理、徐贵业、吴海磊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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