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6部分:管道 (NB/T 25043.6-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等
起草人:解官道、肖于勋、周凯 等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材质的工艺管道: ——铸铁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非金属管道(塑料、玻璃钢等); ——有色金属管道(钛、铜等); ——衬里管道; ——复合材料管道; ——其他特殊材料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