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技术规范 (YB/T 4487-2015)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鞍钢矿业集团、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地质大学(北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德县金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北理工大学.
起草人:李荣海、仇金辉、高景俊、李海臣、窦国语、黄朝晖、宋修波、陈宏贵、刘雁翎、姚强、王姜维、金实、陈宇、房明浩、戴若丁、罗书亮、吴新义、潘旭方、任文田、张晋霞、张志华、胡晓辉
1. 1 为规范铁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及利用,保证质量、安全使用和防止二次污染,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铁矿山表土、渣土、废石、铁尾矿、含铁围岩等固体的处置及利用,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矿山(稀土、有色、化工、核工业等)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 1. 3 铁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及利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