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质燃料油和原油稳定性及相容性的测定 光学检测法 (NB/SH/T 0908-2015)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王小伟、王京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常压和减压蒸馏、热加工、催化和加氢裂化过程的渣油,如符合GB25989-2010产品分类中的F-R1、F-R2、F-R3和F-R4级别的样品,GB/T 29114-2012产品分类中的包含石油炼制中重组分的石油燃料样品,以及原油。 本标准不适用于沥青质质量分数小于0.05%的样品,并且对于已经发生沥青质絮凝的不稳定样品得不到滴定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