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艺术档案著录规则 (DA/T 51-2014) 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中国电影资料馆
起草人:张建勇、赵童生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