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检验技术方法 (GA/T 1172-2014) 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起草人:张颖、王洪庆、郭弘、金波、黄道丽、徐克鑫。
电子邮件检验技术方法 (GA/T 1172-2014) 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起草人:张颖、王洪庆、郭弘、金波、黄道丽、徐克鑫。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