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弹乘用车 (GA 1165-2014) 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浙江美盾防护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谭保东、凌建寿、孙非、张国权、雷君、曹元、白石、邓伟。
警用防弹乘用车 (GA 1165-2014) 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浙江美盾防护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谭保东、凌建寿、孙非、张国权、雷君、曹元、白石、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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