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QC/T 895-201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
起草人:张建华、卫宇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