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磷酸二氢钾 (HG/T 4511-201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
起草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等
起草人:邵卫平、李光明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