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拍照规则 (GA/T 951-2011)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山东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起草人:赵秀萍、郝新华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