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茉莉醛 (QB/T 4247-201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杭州格林香料化学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等
起草人:陈伟琴、金其璋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