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樟叶(精)油 (QB/T 4238-201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福建南平利宇香精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等
起草人:肖婷婷、李琼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