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诊断标准 (WS 288-2008) 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刘剑君、成诗明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